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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城市,有我奋斗的青春”励志歌曲大赛即将拉开帷幕

发布时间:2012-04-17 08:39:49

 


“城市,有我奋斗的青春”励志歌曲大赛即将拉开帷幕

4月16日,由我院市场部发起,学生处组织实施的“城市,有我奋斗的青春”励志歌曲大赛活动方案正式下发。我院“城市,有我奋斗的青春”励志歌曲大赛即将拉开帷幕。

“城市,有我奋斗的青春”励志歌曲大赛是我院结合万通系列微电影拍摄和宣传而开展的一次大型主题活动,每年这类活动的开展都会培养大批校园明星,并在学生群体中形成良好的口碑,本次大赛终的**还将有机会参与微电影主题曲的录制工作。本次大赛旨在为学生营造丰富校园生活,彰显青春时尚活力同时为学生提供一个展示自我、唱响风采的舞台。

“‘城市,有我奋斗的青春’励志歌曲大赛是学院多年来实施‘三教两训’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我们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积极有序的把活动做好、做大、做强,切实为学生提供优质的风采展示舞台。”大赛总顾问张荣全院长强调,“各校区、班级、学生会组织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这项活动列入工作议事日程,采取措施,创造条件,确保学生以高度的热情投入到活动中去,赛出水平、赛出风格、赛出良好的精神风貌。”

据了解,此次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初赛、复赛和决赛。活动将在4月18日正式拉开帷幕,届时,学院范围内所有学生都可通过班级参加此次比赛,尽情展现青春风姿,还原一段刻苦奋斗的人生激情。

1、活动名称:歌舞青春,唱响未来“城市,有我奋斗的青春”励志歌曲大赛

2、活动时间:2012年4月18日-5月8日

3、活动项目:初赛 复赛 决赛

4、活动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5、活动要求:

(1)全员参与:无特殊情况不得取消学生参加的资格。

(2)形式多样:参赛选手自行设计新颖的形式,体现出个性的特点。

(3)赛出风采:服装整齐、声音响亮;学生整体精神面貌良好。

(4)专人指挥:各班可安排学生或班主任担当指挥。

(5)配乐自选:选手根据需要自行选择配乐伴奏,不做统一要求;但须提前做好。

6、演唱歌曲:

(1) 选手1首演唱歌曲;

(2) 选唱:感恩或励志歌曲;

(3) 原则上,初赛、复赛、决赛所选歌曲不能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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